发布时间:2020-12-10 | 来源:江安县中医医院
尊敬的病友及家属: 根据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防控有关事项再次调整并公告如下: 来院须知 1. 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询问调查。为了您及家人安全,请千万不要隐瞒病史;如果隐瞒流行病学史造成疫情扩散或蔓延,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2.来院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并且为绿码,同时经测量体温正常,才能进入医院。老年人或手机不能正常扫码者,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通过人工方式完善流调。 3.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已经调整患者就诊流程及就医路线,若最近14天到过高中风险地区,以及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活动场所或与新冠肺炎患者有接触的人员,请到发热门诊就诊。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避免人群聚集,请与他人保持1米远安全距离。所有就诊人员全部在门诊完成诊疗,并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 5. 有住院指征者有序、归口收入相关病区住院治疗,住院患者及陪护必须接受核酸检测。严格执行住院病房探视、陪护管理制度,疫情期间住院患者无特殊情况禁止探视。严格实行一人一陪护,且陪护人员相对固定。 6. 住院患者凭腕带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方能出入病区,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和身份证,且行程码为绿色,体温检测正常方能进出病区。 7. 各住院病区不提供门诊诊治服务。 8.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除接送病员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有序进入医院地下车库停放,不许进入院区(特殊情况除外)。 9.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安全、有序、有效开展各项正常诊疗服务,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敬请广大病员朋友、人民群众相互转告并理解支持! 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医医院 2020年12月10日 主 审/唐中尧 审 核/赵凯华 校 对/彭 华 编 辑/吴奕秋 内一科(心脑血管病科):0830-2991555 内二科(肾病科、肺病科):0830-2993242 内三科(消化内科、糖尿病科):0830-2510273 外 科(肝胆组、重症组、泌尿肛肠皮肤组):0830-2996449 骨伤一科(四肢治疗组、脊柱治疗组):0830-2507029 骨伤二科(筋伤组、康复组、疼痛组):0830-2522407 妇产科:0830-2507031 针灸科:0830-2293773 急诊科:0830-2521000 健康体检科:0830-2507490 院值班电话:13882739910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4号 乘车路线:34路、40路、148路、263路、269路、288路、290路、293路、旅游观光公交车至龙马潭区中医医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