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8 | 江安县中医医院
各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江安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江安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拟联合采取比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程序要求,组织选取实施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的编制机构。江安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江安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共同确定一家分别为江安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江安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内容: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工作结束。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分别为两个集团编制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2.委托权限及范围:
(1)依法组织本政府采购项的需求论证;
(2)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本项目采购文件;
(3)依法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4)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5)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6)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7)依法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8)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公告;
(9)对本政府采购项目所有流程的文件及资料(从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止),胶装形成书面《汇编资料》1份。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了政府采购代理备案登记;
5.比选申请人有符合要求的开、评标场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比选申请人需满足上述条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自行准备能体现公司实力的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宣传材料文件于2021年12月10日18:00时前将文件发至1430302274@qq.com。逾期送达按拒收处理。
五、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江安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江安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31-2633513
特此公告
江安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
江安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