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3 | 清风江安
十四届江安县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2022年第1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县委4个巡察组将对下长镇党委、大妙镇党委、五矿镇党委、县经商科技局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人民医疗健康集团医院党委、县中医医疗健康集团医院党委8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上述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方式和内容
县委巡察组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开展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一是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审计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信访意见箱,开通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巡察监督部门: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电话:2624444,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电话:2622014,县委巡察办干部监督电话:2633327。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江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