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9 | 江安县中医医院
江安县总医院拟对江安县总医院(卫建局、妇幼保健院、竹岛公园、江安镇分院、县人民医院)中医药示范景观种植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安县总医院(卫建局、妇幼保健院、竹岛公园、江安镇分院、县人民医院)中医药示范景观种植采购项目
2.采购人:江安县总医院(卫建局、妇幼保健院、竹岛公园、江安镇分院、县人民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共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江安县总医院(卫建局、妇幼保健院、竹岛公园、江安镇分院、县人民医院)中医药示范景观种植采购项目的配送服务商。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江安县人民医院、江安县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2023年01月29日至2023年02月02日09:00- 17:30(北京时间,中午12:00-14:30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江安县总医院后勤管理中心409办公室获取。逾期不受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9:00-10: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2日09:30-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非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江安县总医院后勤管理中心409办公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十一、谈判地点:江安县总医院3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安县总医院(卫建局、妇幼保健院、竹岛公园、江安镇分院、县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江安县江安镇长江大道西段
联系人:顾老师
电 话:1537827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