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检验设备一批询价采购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 江安县中医医院

一、商务要求:

(一)检验试剂因国家、省、市、县重大安排,合同自动终止,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如公服集团统一采、县招商引资等)。

(二)检验试剂报价不得超过检验科所用试剂项目占比的33%结算。若挂网价结算不超过项目占比的33%,则按挂网价结算;若挂网价结算超过项目占比的33%,则按项目占比的33%结算。

(三)试剂配送需提供厂家授权书,且能在挂网平台上采购。

二、询价时间

        20241212日下午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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